不涨工资“无法规”逻辑让人很不安

  环卫工的工资怎么涨?能否逐年增长?昨日下午,广州市城管委党委副书记黄小晶在市政协分组讨论会上表示,因目前没有上位法规定,缺乏顶层设计,在实践中也难以操作。(新闻来源: 1月20日《新快报》)

  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,公开将不涨工资归罪于“无法规”,其“冷血”着实令人惊异。若不是黄副书记头上顶着“广州市城管委”的牌子,还真怀疑他是顺道打酱油的。体制内外有别,成因复杂,即便同工同酬一时难以实现,但干同样的工作,甚至起得比人早,睡得比人迟,如果收入差距过大,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和不公平。而且,既然是市场化运作,就该按照市场化原则,“付出和回报”总该“对等”。显然,这不是有无法规的问题,而是有没有良心的问题。

  如今的环卫工人,很多就是下岗工人。政府能提供一份工作,按理该感恩戴德,好好珍惜。但是,这毕竟不是施舍,而是由一方提供的一份有尊严的合法谋生手段。面对明显的不公,不该默默忍受,而该据理力争,维护正当权利。城市缺不了环卫工,所以我们赞叹他们是“马路天使”,是“城市的美容师”,但美誉当不了饭吃。如果连“家庭保障都有问题”,所谓的尊严或幸福,从何说起?

  一切劳动者都值得尊重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劳动者,尊重之外,更要关爱。冬季不让他们冻着,是关爱;夏季不让他们晒着,是关爱;没有到“宾馆要一杯热水”被轰出的寒心事,也是关爱。但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,最真的关怀,就是涨工资。这是城市的需要,也是对自己良心的安抚。如果“夫妻两人都是环卫工,家庭保障就会有问题”,怎么有尊严感?如何能以工作为自豪?理解环卫工人的艰难,切不能被诸如研究生争当环卫工等噱头蒙蔽双眼。

   “上位法缺乏难以操作”,出自公民权利实施部门之口,其冷血还在于:一方面,这是对维权职责无动于衷,对民情民意视而不见,和兰考某些官员“孩子无人收养就不会集中死于火灾”的言论一样冷酷无情。另一方面,虽是转嫁责任的潜意识使然,但却有怂恿维权者走向秩序与法则对立面之嫌,使相关制度和上位部门陷入了不公不义的尴尬境地。冷血的代价往往是以自取其辱收场。

如何让环卫工人有足够的尊严和幸福,不让他们在工作中“受伤”?这是对制度的拷问,更是对良心的拷问。黄副书记的不涨工资“无法规”逻辑让人很不安。因为生活艰辛的后果,往往会以极端形式表现,农民工“自焚”讨薪就是镜像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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