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草印上了导游制服,错上加错

据河南省洛阳市部分导游反映,洛阳市旅游部门从本月开始进行导游证年审,往年年审,只需缴纳120元的培训费和150元托管费就行了,然而今年,洛阳市旅游局却要求每名导游再交150元,购买一套印有大块某品牌香烟标识的定制服装,否则不予年审。对此,当地旅游局称:统一服装只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,有香烟标识只因烟厂赞助了钱。
  从新闻看,缴纳服装费事先并没多少导游知晓。这说明,此前既没有召开相关听证会,也没有经过任何招标公示程序,完全是一己独断拍板下来的“指定”工程。既没程序正义,又有打包强卖之实,其中是否藏有“赚钱计”,如何逃脱嫌疑?而且,企业赞助的目的一眼洞穿,就是“钱利置换”,打的是利用导游做活广告的主意。显然,这个“捐款”在本质上就是广告费。拿人手短,吃人嘴软,才会将赞助商奉为座上宾。所谓“官商交往要相敬如宾”,就是要求掌握分寸,守住底线。这里的底线,就是既要看企业对旅游事业是否有利,更要看对全社会加分还是减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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